近日,石獅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印發《2018年石獅市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據悉,石獅全市共有28家企業被納入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范圍,具體包括:列入2018年度泉州市重點排污單位名單的企業;轄區內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等重大環境隱患企業;省、市級下達的其他需開展監督性監測的企業。
據《方案》,今年前三季度,市環境監測站將對所屬轄區內列入監督性監測范圍的企業,安排不少于一次全指標監測;監測出現超標的企業,下季度繼續開展補充監測。第四季度,抽取所屬轄區內列入監督性監測范圍企業總數量的25%,組織監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主要污染物包括: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廢氣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
《方案》要求,市環境監測站要強化質量控制,嚴格三級審核,準確錄入數據,認真編寫季度/年度監督性監測報告,及時報送泉州市環境監測站、福建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及石獅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并抄送石獅市環境監察大隊。(記者 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