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年來,省住建廳堅持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機制,不斷填補制度空白,通過搭建“一條例、一庫、一平臺、兩辦法、兩細則”的管理體系,初步構建起我省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機制,讓我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從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條例》建立全覆蓋、多層次監管責任體系,建立政府層面“省統籌、市主導、縣落實”三級責任體系,首創住建、自然資源、應急等18部門職責清單制度,規定鄉鎮、街道以及村(居)委會具體職責與協作機制。按照“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使用安全首要責任人。明確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禁止行為,實行超合理使用年限房屋強制性鑒定,系統填補了房屋安全鑒定、危房治理、自建房監管等領域法律空白。標志著我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邁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
為提高房屋安全管理質效,省住建廳在此前多次排查基礎上,建立全省900余萬棟房屋“一樓一檔”數據庫,實施房屋“健康綠碼”大數據管理,通過公安標準地址二維碼門牌實現房屋安全狀態識別,向主管部門和社會公眾開放查詢服務。同時基于全省房屋數據庫,上線房屋建筑一網統管安全平臺,構建房屋建筑、城鎮燃氣、建筑施工等18個標準化排查模塊,服務主管部門、行業企業、房屋安全網格員、送氣工等共17萬名用戶開展安全排查,推動住建行業安全生產的“地方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變成可量化、可視化,初步形成人人、時時抓安全的工作氛圍和工作機制。
為確保建筑幕墻使用安全,省住建廳制定印發《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管理辦法》,從安全維護管理責任、日常維護與排查檢查、安全性鑒定、監督管理等使用全過程、各環節加強全省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有效預防風險災害。
為加強房屋鑒定活動管理,提高房屋安全鑒定質量,省住建廳印發實施《福建省房屋安全鑒定活動管理辦法》,對鑒定機構單位和人員條件、鑒定報告出具以及監督管理等內容進行明確,統一規范我省房屋安全鑒定活動。
為加強重點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省住建廳出臺《福建省經營性自建房掛牌巡檢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文件,對全省經營性自建房、農村公共建筑實施網格化、常態化“掛牌上墻+定期體檢”雙聯工作機制,做到“像管電梯一樣管房屋”,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網格員前哨探頭作用,推動房屋安全隱患早發現、早響應、早處置。
針對房屋重大安全隱患處置缺乏具體操作性規定問題,省住建廳印發《福建省重大安全隱患房屋處置細則》,對重大安全隱患房屋處置的責任主體、職責分工、處置程序、處置措施等內容進行規范,確保第一時間消除房屋使用重大安全隱患。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條例》宣貫施行,通過組織培訓、圖文解讀、專家釋法等方式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解讀活動。同時,配套出臺完善相關規定,嚴格監督執法,筑牢房屋安全防線。”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