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跨域協作”理念引入審判執行階段,省人大代表建議——
推廣法院與交警聯動機制
在剛剛閉幕的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我市吳端雅、許景南等10位省人大代表就“如何進一步樹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提交建議。他們提出,法院判決并非一紙宣判書了事,應以最大的法治決心和強有力的措施,突破“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等瓶頸。建議推廣豐澤法院與交警的聯動執行機制,通過法院、交警聯合查封實體車輛,找到被執行人,促使其履行法院裁決。
司法執行作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強制措施,是實現公平、正義、秩序等法律價值的手段,是實現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法律保障。“如果生效的裁判文書得不到執行,司法公正得不到真正體現,法律也就失去了應有的價值。”吳端雅等省人大代表認為,被執行人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只要各方合力協作,順藤摸瓜,一定能找到被執行人。
在法院執行環節,多部門聯動、跨域協作是順利執行的關鍵。去年年初,泉州中院在全國首創“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臺,打破“打官司需到管轄法院”這一傳統思維定勢,建立起法院跨地域服務、群眾“家門口”訴訟的新型訴訟機制,有效減輕群眾訴訟之累。去年8月,作為泉州市唯一的試點基層法院,豐澤區法院將“跨域”內涵引入審判執行環節,在全省率先建立法院與交警之間的查扣被執行人車輛聯動機制。根據聯動機制,由交警路面執勤發現、第一時間扣押已實施“檔案查控”失信車輛,并及時通知法院法官到現場查封,使豐澤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車輛查封由原來“檔案查封”升級為“實體查封”(既限制車輛過戶,又限制車輛使用),進一步凸顯法院執行手段的威懾力和震懾力。目前,第一批報送申請交警部門協助查扣車輛98輛,已成功定位查扣56輛。最高法院、公安部、省法院等多位領導專門調研此項工作,給予高度肯定,泉州中院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廣。
吳端雅等代表建議,應拓展泉州法院“跨域·連鎖·直通”訴訟服務平臺的外延內涵,在更廣的范圍內推廣豐澤區法院與交警聯動執行機制,用以破解長期以來被執行人車輛難以查扣的難題。“建立協作聯動機制,能夠將相關協作部門聯系在一起,既有利于節省訴訟成本和司法資源,又能夠調動社會綜合力量,擠壓被執行人社會活動空間,有利于提高公民誠信意識,提升區域法治水平。”代表們認為,建立審判執行階段的“跨域協作”,勢在必行,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