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昨日,泉州中心市區交警大隊,在轄區內繼續開展整治五大交通陋習行動。行動中,又有一些無牌上路、的士違停占道等交通違法行為,被執法民警抓現行。
【隨警行動】
車牌藏車廂被罰200扣6分
時間:昨日上午11時15分許地點:泉州市區城雕環島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機動中隊童警官
上午11時15分許,一輛無牌銀色轎車,從泉秀街駛入環島,司機楊先生掏出行駛證和駕駛證,“我這是新車,剛報的牌”,童警官接過行駛證,該車登記日期是3月12日,打開車后備箱,一副車牌放在里頭,車號閩C20H95。
楊先生連忙解釋,“我的車剛從大霞美車管所報牌出來,剛剛拿到車牌,不懂怎么掛啊”,“不懂得怎么掛,是不是就打算一直不掛了?”,童警官說這位司機的解釋太站不住腳了。對于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童警官予以了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6分的處罰。
前面明明是紅燈,一輛小奧拓在車道上左拐右拐,然后直接沖出停車線左拐溫陵南路。司機以為就這樣蒙混過關了,不想被喊停,車子停靠在路邊。司機許先生說,“我沒有看到紅燈,再說我也是慢慢開過來的”。因闖紅燈,許先生被罰100元。
新車開一個月竟然還沒報牌時間:昨日上午11時5分許地點:泉州市區城雕環島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機動中隊童警官一黑一白兩輛無牌轎車,雙雙被攔下檢查。開白色轎車的男子柯先生說,自己剛剛忙完結婚,買了新車還沒來得及報牌。又來一部黑色轎車,車上下來好幾個男人,七嘴八舌地說他們正要去報牌。
“請出示你們的購車合同”,童警官說,兩部車的司機各自拿出了購車合同,童警官一看,他們都是2月16日購買的車,“開了一個月還不去報牌,按照程序,可以依法扣車的”,童警官說,原來新車上路有臨時牌照,現在都取消了,一般來說,新車購買后15天就要報牌才能上路。“趕緊去報牌,否則就不能上路行駛”,童警官說,執法過程中,遇到很多新車沒有報牌上路的違法行為,主要還是以教育為主。隨后,予以了放行。
的士違停拉客一律罰款20元
時間:昨日下午3時45分許地點:泉州市區豐澤街兒童醫院門口豐澤交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游警官
一輛接一輛的出租車,違停在兒童醫院門口,有的下客,有的上客,豐澤街兒童醫院門口一度變得擁堵起來,右側的車道幾乎被出租車擠占。
路上隨便有人招手,出租車就停下來,不管是在路口,還是在車道上。閩CT5176在豐澤街上違停上客,司機洪先生還講了一堆,“我是停在豐澤廣場上的客,這一路都沒有停靠站,也沒有妨礙到其他車輛,才10幾秒就開走了”,“沒有停靠站就可以隨便停靠嗎”,游警官教育這位出租車司機。
對于出租車違停上下客的違法行為,交警予以處罰20元。
【陋習危害】
無牌車上路易發肇事逃逸
市交警支隊有關人士介紹,無牌機動車長期游離于交警部門的管理之外,安全技術性能得不到保證,致使惡性事故頻發,且發生肇事也不易查處,逃逸的幾率非常大,增加了民警的破案難度。無牌上路的駕駛員,有的則是為了逃避電子警察監控以及測速拍照。
駕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以及報廢車輛上路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機動車登記辦法》中規定:未領取“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的不準上路行駛。
在控制無牌車上路的舉措上,交警推行帶牌銷售,杜絕無牌、套牌、假牌等違法機動車上路行駛,保證每輛銷售出去的機動車都能掛牌上路行駛。以減少犯罪分子利用無牌機動車作案和交通肇事逃逸等違法犯罪活動。
出租車違停掉頭 追尾刮擦事故頻發
在中心市區沒有監控系統和交通警察執勤的路口、路段,出租車非法占道、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現象時有發生。更有甚者,進入路口不打轉向燈,隨意穿插等候車隊,嚴重影響了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其中,違法占道停車的現象,在流動人群密集、出行需求大的汽車客運站、火車站、大型集貿市場、餐飲娛樂場所、企事業單位附近較為常見。部分出租車駕駛人為攬客、隨意將車輛停放在上述場所附近路段,影響其它車輛正常通行不說,還造成交通堵塞。
很多出租車司機一見到行人招呼,就急速靠邊,或者急轉掉頭或緊急停車,導致隨后行駛的車輛措手不及,由此引發追尾、刮擦事故。
【曝光臺】禁令牌前照闖不誤
針對市民及網友的舉報,本報都一一收集記錄,并反饋給交警支隊,交警部門表示,將對市民反映的情況進行落實整改。
@泉州虎子哥:最應該嚴查亂鳴喇叭的陋習,特別是公交車,只要稍微一堵車,后面的公交車必定是第一個響喇叭的,而且按著不停,真應該給公交車安裝喇叭限按器。
市民吳先生:坪山路機動車、非機動車搶道很嚴重,雖然那里有一塊牌子寫著:禁止非機動車上高架橋。
市民林先生:刺桐中段整條人行道上,經常被車子占滿(本網記者 尤燕姿 田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