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住建部相關部門獲悉,住建部已與40個首批實現個人住房信息聯網的城市簽訂了“數據采集和使用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安全協議”)。
“安全協議”內容包括,住建部不設房屋產權查詢端口,亦不擁有查詢權限,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權仍保留在地方政府。
去年6月底,40個主要城市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完成了聯網工作。這一工作被認為“對特定人群的房產信息進行查詢以推進反腐敗工作”。業內人士認為,住房信息聯網數據僅用于宏觀分析,反腐功能或落空。
住建部與地方簽“安全協議”
從去年開始,“陜西房姐”、“鄭州房妹”、“廣州房叔”、“劉志軍坐擁347套房”等“涉房腐敗”案件頻發,“個人住房信息聯網”被社會公眾和輿論理解為“通過住建部建立的統一查詢平臺,依據法律授權,對特定人群的房產信息進行查詢以推進反腐敗工作”。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截至目前,完成數據采集和聯網的40個城市,按照有關的工作規定,住建部都與各城市簽訂了“安全協議”,而“安全協議”主要針對屬地個人住房信息采集、使用過程中住建部和地方主管部門之間的權責劃分。
未來實現聯網的城市也將遵循這一慣例,簽訂“安全協議”。
住建部:查詢由各城市負責不作執法證據
住建部表示,聯網查詢服務堅持屬地查詢的原則,住建部不設查詢端口、不提供查詢服務,只是提供聯網查詢信息平臺,查詢由各城市負責。城市對保密、敏感的信息可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在統計分析時,住建部通過軟件程序進行統計計算,直接輸出統計成果,不顯示每個個體數據。
住建部還表示,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查詢結果不作為法院判決或行政執法證據,房屋登記原始憑證應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實。
此外,除房屋權利人依法申請查詢名下住房信息,對是否具備保障性住房資格進行核驗,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對家庭是否具備購房資格進行核驗,房屋權利人或其家庭因購房貸款、繳納稅費需要進行查詢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外的,一律不得對個人房產信息進行查詢。
□說法
掌握數據防樓市調控一刀切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個人信息聯網,主要是方便管理層做房源管理,分析房地產供求關系,為以后建立長效機制做基礎準備。”
王玨林表示,政府掌握住房信息后,可以有針對性地出臺調控措施,控制局部市場異常現象,而不是再像之前那樣進行一刀切的樓市調控。
聯網受阻兩個原因
到2012年6月為止,住建部完成了40個城市個人住房信息聯網工作,此后這一數字就增長乏力。而聯網在誕生之日起,就受到了地方政府強力“阻撓”。據知情人士透露,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在全國住建系統工作會議上提到“聯網”時間表時,坐在臺下的各地住建委領導人立刻開始交頭接耳,大有不認同的架勢。
財經評論員馬光遠一語道破天機:大家擔心目前房地產供應真實情況浮出水面,比如老是講北京的房子很缺,但現在真正缺多少,房地產的真實信息,跟大家這種預期之間的距離,將導致房地產真正出現調整。房地產信息一旦公開,地方政府的土地可能就不那么好賣了。更讓某些地方官員擔心的是,自己的巨額財產一旦曝光,可能會迎來滅頂之災。
查詢效力法律說了算
在很多地產圈的人看來,住建部與地方政府簽訂“安全協議”實在是權宜之計,目的顯然是為了讓地方政府同意和自己聯網。地產界資深人士李一戈說,住建部沒有權利對法定的運用作解釋,法律能不能查詢某些東西或者說運用哪些證據是法律規定的范圍,住建部規定只能是一個部門規章,它沒有權限對此做出法律的規定。也就是說,法律要求對某個系統進行查詢,每個部門都必須有法定義務配合。
聯網還未最終塵埃落定,最終的版本究竟是怎樣的,是否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