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政府門戶網站報道 為保障歲末年初旅游安全,日前,三明市旅游局采取“五個抓好”措施,做好2016年歲末年初旅游安全工作。
一是抓好共識共為。深刻吸取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教訓,通過各種會議、實地檢查、網站或新媒體宣傳,舉一反三,嚴防類似較大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全市旅游行業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提升三明旅游行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構筑全市旅游安全生產工作牢固防線,形成齊抓共管安全工作良好氛圍,
二是抓好設施設備安全。各旅游星級飯店、A級旅游景區(點)及游樂場所要對各類設施特別是游樂設施進行拉網式檢查,保證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特別是在景區(點)的危險地段和各項游樂設施,要有醒目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裝置。
三是抓好水上旅游安全。各游船公司高度重視水上旅游安全工作,進一步完善涉水旅游項目的安全保障體系建設。開展游船、游艇、水上動力傘滑翔等高風險項目的旅游企業要做好對游客的安全提示和教育引導工作。
四是抓好飯店的消防安全。各星級飯店進一步加強對火源、電源的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嚴格的用火、用電操作手續,制定詳細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體系,嚴禁違章操作,切實避免人為火災事故發生。
五是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各旅行社和旅游汽車公司(車隊)要把旅游交通安全擺到突出位置上切實抓緊抓好,要簽訂好租用合同,對已組成的團隊要提前掌握當地天氣、交通、汛情等狀況,靈活機動地處理突發事件,確保游客旅游行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