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6日訊 去年8月,有11名福建人辦了去古巴的旅游簽證,實際上是想偷渡到巴西務工。就在他們在機場準備登機時,被警方截獲,從而一起由莆田、浙江和廣東人牽頭組織的偷渡案揭開了面紗。近日,涵江區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相關組織人員被分別判處4年至10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了解,從2013年起至2014年8月8日間,浙江人陳志成、莆田人胡飛和廣東人孟勇伙同同案人“小毛”、“小易”(均另案處理)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組織欲出國務工人員,假借赴古巴旅游的名義偷渡前往巴西。
胡飛主要負責收集福建地區需偷渡人員的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等辦理簽證手續所需材料,并組織上述人員前往北京,介紹給陳志成安排出境。而陳志成則雇傭孟勇協助其在北京專門接收偷渡人員。
去年8月8日,陳志成、孟勇組織11名偷渡人員在機場準備再次出境時,被警方當場查獲。同日,胡飛也一同落網。案件審理中查明,陳志成、胡飛分別從中獲利60萬元、20萬元。涵江區法院對此案審理后認為,陳志成、胡飛、孟勇違反國家有關出入境管理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情節特別嚴重,其中陳志成、孟勇多次參與組織偷渡人員計87人(其中未遂31人),陳志成獲利60萬元;胡飛多次參與組織偷渡人員計35人(其中未遂8人),獲利20萬元;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據此,法院一審依法判處陳志成、胡飛、孟勇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分別處以有期徒刑10年半、7年半、4年,并分處罰金30萬元、15萬元、10萬元。(海都記者蔡學偉 通訊員林婷邱益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