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5日訊近日,家住莆田的許先生網購了一批鋸片,連同運費價值1200元,到貨后他發現缺少了一些物品,價值500元,而網店經營者林某拒不補貨。當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后發現,林某冒用公司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據介紹,林某經營的“莆田市秀嶼區埭頭恒勁機械廠”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市場主體類型為個體工商戶,非“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類型,而其網頁上卻赫然標有“公司簡介”、“公司法人”等字樣,違反了我國登記管理相關條例。
最后,在協商退還許先生500元貨款的同時,工商部門依法立案對林某處以1000元罰款。(海都記者陳盛鐘 通訊員陳巧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