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5日訊 一天內向四家銀行申辦信用卡,過了兩天又辦第5張信用卡,兩年不到,莆田男子鄭某就將這5張信用卡全部惡意透支,欠款114389.36元。近期,荔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此案。
據悉,2008年3開始申辦信用卡,截止至2009年9月,鄭某透支使用上述5張信用卡本金合計114389.36元。而后,鄭某發現自己無力償還欠款,為了逃避銀行催收,他變更聯系方式、逃往外地。不過鄭某最終無奈自行投案,并于2014年3月、7月期間分兩次歸還E行信用卡部分欠款。
鑒于其犯罪后能投案自首,且已退還部分違法所得款,據此,法院判處鄭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同時責令其退還本金87389.36元及其利息,分別返還給各銀行。(海都記者林養東 通訊員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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