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1日訊 10年之前,因搶劫被判刑4年,10年之后不僅沒有改邪歸正,還打起了老同學的“主意”。昨日,記者從仙游縣法院獲悉,黃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85000元。
據了解,2014年6月3日,黃某在路上偶遇小學同學趙某,聊天中黃某謊稱這幾年在做木材生意,賺了很多錢。由于近期趙某一直想著投資賺錢,以備日后使用,就向黃某請教,于是,黃某推薦趙某將錢放在自己的木業公司做投資。
次日,趙某就把20萬元現金交給了黃某。過了10來天,黃某又謊稱在外收購了一個木材場,叫趙某再拿10萬投資。當時黃某還在外地,趙某覺得10萬不是一筆小數目,就想著等黃某回來再說。不到兩天,心急的黃某又打電話要求趙某再拿15萬投資。這下,趙某心生疑竇,就去了解黃某的真實財產情況。之后,黃某僅退還了5萬元,就失去了聯系。后經過警方查證,事實上那投資款都被黃某賭博輸光了。(海都記者 林智 通訊員 顏敏珊 蔡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