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無證駕駛輕便二輪摩托車,載其六個月大的幼子董某,逆向行駛在莆田秀嶼區東嶠鎮前沁路段左路面。當她欲穿越至右路面時,與唐某正常駕駛的貨車發生碰撞,導致六個月大的幼子當場死亡。經莆田秀嶼交警大隊認定,李某負本案事故主要責任,唐某負事故次要責任。
近日,莆田秀嶼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應依法提起公訴。但鑒于被害人系李某親生兒子,李某已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慘重代價,因此,在李某得到其丈夫諒解的前提下,秀嶼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作相對不起訴。
在此,秀嶼檢察院,提醒廣大群眾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遵守法律,以免后悔不已。(通訊員 黃麗芳)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五一”假期福州文旅新場景激發消費新活力2025-05-06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