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了一起販賣毒品的案件。讓人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一位大腹便便的孕婦。
據犯罪嫌疑人萬某介紹,她已育有一個女兒,去年年底再次懷孕,由于跟丈夫關系不好導致一直分居,心情低落便染上了毒品。
有一天,萬某和一個“毒友”聊天,在聊天中對方告訴她,孕婦享有“特權販毒”權利,即使被抓到也不會被判刑。法律知識欠缺的萬某聽后信以為真,一直在等待合適的買家,準備撈取第一桶金。
2016年3月底,萬某接到吸毒人員念某的電話,詢問手中是否有“貨”,想購買冰毒吸食。萬某尋思,自己是個孕婦,就算觸犯法律也有“尚方寶劍”護身,便一口答應下來。二人商議好價格便約好了碰頭地點,正在交易時候被跟蹤已久的民警當場抓獲。
“你被抓獲的時候已經懷孕了5個多月,尿檢顯示為冰毒陽女子懷孕期間仍吸毒性,你懷孕期間還吸毒?”
“我不知道懷孕了不能吸毒。”
面對檢察官的質問,萬某顯得非常羞愧。
檢察官同時告訴萬某,懷孕不會影響對其定罪判刑。希望她今后不可聽信謠言,而且應承擔起作為母親的職責,盡快戒掉毒癮。(記者 何燕 通訊員王丹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