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熟人”“內部關系”“數千萬元投資的項目”……這些詞匯似乎成為了“品質”的保證,政和縣的陳某某,便通過這些偽裝,詐騙多人錢財。近日,政和縣人民法院以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
不少手上有些存款的市民,會想通過理財產品獲取更多利息,于是一些不法分子便開始覬覦這些錢。
2015年年初,陳某某采取“集腋成裘”的方式,開始兜售他的“宏偉藍圖”。他將自己包裝成為大型工程項目承包人,并謊稱通過內部關系拿到了約四 千萬元的某市樓盤綠化工程及某市體育場的苗木工程,游說他人入股成為項目股東,并以工程需要交納審核費、墊付工程資金等方式,騙取錢財。七名受害人中,分別被騙1-3萬元不等,陳某某共騙取贓款11.2萬余元。
政和縣法院審理認為,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故作出前述判決。 (袁玉娟)
法官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陳某某的欺詐行為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更需要警醒的是廣大市民。中國是法治社會,凡事須依法而行,“有熟人”、“內部關系”……但凡涉及到這些字眼、詞匯,都應當提高警惕。如本案,如果數千萬的工程項目真實存在,理應按照法定程序選定承攬方,如果僅僅通過有熟人、內部關系,而不考慮承攬方的資質,那么這個項目本身就有問題,入股的風險可想而知。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莆田市區拱辰街道荔湖路藍花楹進入開花期2025-05-09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