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剛從光澤縣治安拘留所出來的翁某,對來接他的親戚感嘆地說:“都是喝酒惹得禍。”
7月7日晚,光澤縣止馬鎮翁某飲酒后駕車經武林路交警大隊門口時被民警查獲。其2014年7月酒后駕駛已被交警查處,駕駛證被暫扣,擔心二次酒駕駕駛證會被吊銷,他自作主張報他弟弟的名字頂替,因翁某與弟弟是親兄弟,民警在查詢其弟弟的身份信息時發現戶籍照片與現場的翁某區別不大,故將酒駕行為填寫為翁某弟弟。
8月29日,翁某和其弟來到交警大隊,翁某主動承認了酒后駕車被查的事實,民警經調取當天拍攝的現場照片也證實情況。于是,翁某受到行政拘留7日、罰款1000元、駕駛證吊銷的處罰。
(武少龍 楊孝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