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斷地重復自己的老路,無法控制自己,你還能擁有行動上的和心靈上的自由嗎?希望你能認真地思考這些問題……”近日,順昌縣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盜竊一案時,具有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身份的人民陪審員李偉波在庭上對被告人陳某現場輔導。
原來,陳某已經因為盜竊罪被判刑兩次,這是第三次因盜竊被提起公訴。承辦法官在審閱案件卷宗時發現,陳某多次入戶盜竊,已是盜竊成癮。為解開被告人犯罪心結,避免其出獄后又走上老路,法院邀請了具有心理咨詢師資格的人民陪審員參與該案陪審,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被告人實施心理干預,對被告人開展思想教育及心理治療。該案陪審員李偉波在庭審時對被告人陳某的行為進行了分析,對其今后的人生也提出了忠告及希望。最后,被告人陳某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一千元。陳某也表示服判,今后好好改造。
近年來,順昌法院加強修復性司法理念在審判實踐中的運用,開展了生態修復、追贓退賠、發布禁止令、心理干預等工作,從傳統的只注重“懲罰”向全面“修復”被侵害的各種社會關系轉變,一方面要求犯罪人承擔起修復被自己所破壞的社會關系;另一方面,社會也要幫助犯罪人重新融入社會、回歸社會,確保社會的長治久安。(雷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