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男子借好友新買的二手車練習,倒車時竟將油門當剎車踩,撞死行人。經(jīng)了解,遇害者竟然是這輛車的原主人。去年12月28日,經(jīng)浦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去年8月2日8時許,劉某與好友在路邊吃完早餐,看到好友車輛停放街旁,原有B證駕照因長時間未年檢被吊銷的他見車鑰匙插在車上,便想駕駛該車練練手。劉某坐進駕駛室,打開音樂后準備倒車,見好友招手示意停車,便準備踩剎車,不料一慌張,錯把油門當剎車,車輛快速往后面的人行道沖去,把行人吳某撞飛到人行道邊一家自行車修理店的門墻上,造成吳某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fā)后,劉某向警方自首。經(jīng)鑒定,劉某對本起事故負全部責任。
據(jù)了解,遇難的吳某是肇事車輛的原主人。兩個月前,他將車輛賣給劉某朋友。 (陳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