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區污水處理費醞釀調整,其中居民生活類擬從0.8元/噸調至0.95元/噸。昨日上午,市物價局、市住建局聯合召開聽證會,22位分別代表消費者、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經營者、專家學者等各方聲音的參會人員,就調價方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調整方案
居民生活類上調0.15元/噸
據介紹,我市城區污水處理費從2006年調整至今已10年,而根據國家發改委、省政府“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的部署,我市擬對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綜合考慮本地區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居民生活類擬從0.8元/噸上調為0.95元/噸,調整幅度為18.75%;非居民生活類擬從0.8元/噸調整至1.4元/噸,調整幅度為75%。
相關影響
7成居民戶月增支3元
根據2015年我市中心城區用水情況分析,72.98%居民的用水量在第一階梯20噸/月內,調整后每戶月增支3元,年增支36元;8.78%居民的用水量在第二階梯30噸/月內,調整后每戶月增支4.5元,年增支54元;18.28%居民的用水量在第三階梯30噸以上,調整后每戶月增支約5元,年增支約60元。
而非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上調0.60元/噸,按2015年度非居民生活用水量998.08萬噸計算,全年增支598.85萬元,其中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費全年增支120.37萬元;
代表聲音
絕大部分代表贊同調價
當天參加聽證會大部分代表對我市城區污水處理費調整表示理解和贊同,認為該收費標準已執行10年,此次調整與國家和省里的政策相一致,調價方案背景全面、內容詳實,城區污水處理費調整是合理的。
同時,不少代表也對調價方案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認為污水處理費應該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定期向市民公布收支情況;而政府部門應該加大投入,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不要讓污水直排入東湖河道,特別要對配套管網進行改造升級和維護,使老舊小區污水污染狀況得到改善。還有代表建議,對低收入群體減免污水處理費。(記者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