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從今年秋季開始,寧德市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
“此次調整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保障學前教育健康有序發展。”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寧德市公辦幼兒園的辦園經費、辦園成本支出等情況,在召開座談會,廣泛征求相關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幼兒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基礎下,經市政府同意,從2016年秋季開始,調整寧德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其中,省級示范性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從350元/生·月(半托)調整為380元/生·月(半托);市級示范性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從230元/生·月(半托)、210元/生·月(簡托)調整為300元/生·月(半托)、270元/生·月(簡托);縣級示范性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從140元/生·月(半托)、130元/生·月(簡托)調整為230元/生·月(半托)、200元/生·月(簡托);普通幼兒園保育教育費120元/生·月(半托)、110元/生·月(簡托)調整為190元/生·月(半托)、170元/生·月(簡托);對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也做了相關規定。各縣(市、區)將在此基礎上參照執行。
市物價局要求,幼兒園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實行收費報告和公示制度,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監督電話等相關內容。(記者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