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紀委通報兩起涉農資金使用管理違規違紀典型問題:
1、蕉城區三都鎮礁溪村黨支部書記陳德輝違規將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挪作他用的問題。經查,2013年1月,蕉城區林業局下撥三都鎮礁溪村2010年度、2011年度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59890.32元,其中:公益林所有者補償金48644.82元,村集體組織監管經費11245.5元。陳德輝在發放公益林生態補償金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未將補償金48644.82元發放給公益林林權所有者,而與部分村干商議,并通過村民代表會議,將公益補償金38000多元用于擴建祠堂及修整陳氏族譜,余下21000多元用于村委會償還欠款。2016年8月,蕉城區紀委給予陳德輝黨內警告處分。
2、福安市潭頭鎮半坑村村民主任吳祚付挪用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的問題。經查,2012年至2014年間,福安市林業局共撥付潭頭鎮半坑村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101222.98元。吳祚付利用擔任村民主任職便,將補償金挪用于個人經營木材生意,幫助兒子償還貸款及家庭日常開支等。2016年8月,福安市紀委給予吳祚付開除黨籍處分,全額追回挪用款項,有關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報指出,管好用好涉農資金是做好“三農”工作、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保障。這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直接損害群眾利益,啃食群眾的獲得感,揮霍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必須予以懲處。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干部要引以為戒,汲取深刻教訓。
通報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實承擔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五抓五看”,把責任落細壓實到基層。縣鄉黨委要發揮關鍵作用,對涉農領域腐敗問題保持“零容忍”態度,縣鄉紀委要切實履職盡責,把查處涉農領域腐敗問題作為當前工作重中之重,一經發現,必須一查到底,決不姑息。要結合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把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結合起來,對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違規違紀行為多發的地方和部門,要堅決追責問責,該曝光的堅決曝光,該“摘帽”的堅決“摘帽”,強化懲戒和震懾作用,以問責的常態化倒逼“兩個責任”落實,為管好用好涉農資金,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