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簡證明材料方面,申請第三孩審批的夫妻,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夫妻雙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條件的證明材料,向一方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能夠通過內部工作網絡獲取的信息,依托基層工作網絡由系統內部流轉辦理,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
在明確辦理責任方面,夫妻雙方戶籍在本省的,可向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首先收到當事人申請的鄉(鎮、街道),必須接待、受理,并將辦理情況通報另一方戶籍地衛生計生部門。夫妻一方戶籍在外省的,可經國家PADIS流動人口系統協查其婚育情況或夫妻書面承諾婚育事實,在我省辦理生育服務證。
此外,我市還將實行個人生育情況承諾制。對于無法查證當事人的生育情況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驗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及符合再生育條件證明材料等有效證件基礎上,由夫妻雙方書面承諾婚育事實,予以辦理登記或審批。對以虛假承諾進行一孩、二孩服務登記或獲得再生育資格的申請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將失信記錄納入衛生計生信用信息系統。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確要求,優化提升行政服務效能。其中包括:落實首問責任。屬于受理范圍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不屬于當地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群眾受理地點。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要一次性書面告知當事人需補齊的全部材料。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工作;縮短辦理時間。再生育審批時限為十五個工作日,一、二孩生育登記服務時限為三個工作日。對于符合條件的,可現場辦結。已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領取生育服務證的人員名單,應在夫妻登記或申請地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可以委托辦證。對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生育登記或再生育審批的,委托人可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辦。(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