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記者從寧德市工商局獲悉,《寧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管理辦法》正式出臺,獲評“守重企業”將作為企業良好信用信息向社會公示,同時在工商服務方面開辟“綠色通道”,辦理變更登記、抵押登記、拍賣監管等方面提供便利。此外,在評優評先以及評選知名、著名、馳名商標時優先推薦,享受政府賦予的相關優惠政策。
據了解,《辦法》共分五章32條,對“守合同 重信用”企業公示的目的、流程、條件等作了詳細闡述和規范。
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應在省、市、縣(市、區)工商局登記注冊,住所地在寧德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滿兩年以上,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同時,還應該具備以下條件: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企業領導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機構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員具有專業素質;合同行為規范。合同簽訂規范,審查嚴格,臺賬完整,主動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使用合同格式條款,合同風險防范制度健全,合同爭議調處機制完善。
同時,合同履約狀況好。企業所簽合同,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以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依法變更、解除外,合同履約率應達到100%;企業和品牌具有社會影響力。產品(服務)的銷售區域較廣,企業管理水平較高,信息化程度較高,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意識強,經營效益達到較高水平。
此外,還應該社會信譽好。在同行業中具有較高的信譽度,獲得相關社會榮譽,履行社會責任,對各類舉報投訴積極處理,無違法違規行為,能自覺接受工商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政府部門監督管理。
“連續兩屆縣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可以申報參加市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企業具備上述條件,同時符合市級以上重點項目企業、重點扶持企業,縣(市、區)政府特別推薦的企業,可直接申報參加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市工商局市場科工作人員介紹。
記者了解到,市工商局對市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初選單位廣泛征求市中級法院、住建局、環保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質監局、安監局、食藥監局、國稅局、地稅局、人民銀行、海關等有關部門對候選單位意見。主要征求是否有法院未執行案件、是否列入失信名單、是否有偷漏稅行為、是否被有關部門按一般程序行政處罰等。
由市工商局在“紅盾信息網”、報刊等媒體上公示市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名單,并頒發牌匾、證書。根據寧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協會章程規定,公示為“市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自動成為寧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協會會員,參與協會活動,協會頒發會員證書。
“‘守重企業’不僅是榮譽更是責任,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市場科工作人員說。
市工商局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或委托縣級市場局對已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進行抽查。每年抽查總數不少于公示企業數的3%。重點檢查公示企業是否存在合同失信行為、是否存在不平等格式條款、合同臺賬檔案管理是否混亂等。
為使守重企業珍惜榮譽,避免產生“評一次管兩年”錯誤認識,《辦法》還引入的退出機制,規定守重企業如果存在隱瞞真實情況騙取公示的;有重大違法行為;被舉報存在失信行為且屬實的;發生合同糾紛,自愿接受調解,卻拒不履行調解協議的等8種重大失信行為,市工商局將撤銷其公示資格,收回牌匾和證書,并視情況公示其撤銷原因。(記者 張文奎 通訊員 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