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們“停車難”的問題將有望得到緩解。福建省日前已出臺《關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的若干意見》,確定今年全省城市建成區新增路外公共停車泊位2.2萬個,其中寧德市1500個。
今年寧德市新增路外公共停車泊位1500個
今后,我省將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運營,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重點解決老城區停車設施欠缺,推動新區按照標準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的城市公共停車體系。
根據意見,2016年,全省城市建成區新增路外公共停車泊位2.2萬個,除了寧德市的1500個外,福州市6000個,廈門市4000個,泉州市3000個,漳州市2000個,南平市、三明市、龍巖市各1500個,莆田市800個,平潭綜合實驗區200個。此外,還將支持有需求、有條件的城市多建停車泊位,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新增路外公共停車泊位10萬個以上,上述泊位不含新建的住宅區(樓)、商貿寫字樓、超市、醫院、機關事業等單位及其他公共設施按規定應當配套建設的停車泊位。
建設公共停車泊位,將有“綠色通道”可走。意見提出,將簡化審批程序,簡化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在規劃、立項、招投標、建設、經營等環節的審批程序,開設綠色通道,主動靠前服務。同時,各級各有關部門將確保項目用地,加大財稅金融支持,保障產權權益,加強綜合管理,全力推進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和使用服務。
新建人防工程平時作為地下停車設施使用
那么,這些公共停車泊位具體要怎么建呢?根據意見,市、縣人民政府將以配建停車位為主體、路外公共停車位為輔助,采用差別化的停車位供應政策,組織編制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提出5年滾動建設計劃;對交通擁堵特別嚴重、停車難特別突出和停車泊位價格畸高的地區、地段和社區,優先組織編制停車設施建設計劃。
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將以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及旅游景區等人流集中地區停車服務為重點,充分利用既有廣場、公園開發建設地下停車場,利用機關、企事業單位閑置土地建設機械式停車設施,利用高架橋下、城市邊角地、城市軌道交通外圍站點、客運首末站、廢棄廠房、倉庫、閑置收儲地塊等建設多層停車庫,鼓勵原有自走式停車場擴容改造為機械式停車設施。
此外,還將充分利用人防工程,新建的人防工程將實行“平戰結合”,平時作為地下停車設施使用。同時,建設公共充電設施,優先在大型商場、超市、醫院、學校、文化體育場館和交通樞紐、駐車換乘(P+R)等停車場建設公共充電設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等。
鼓勵企業和個人參與投資建設公共停車設施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將創新建設運營模式。意見提出,將鼓勵企業和個人參與投資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不對泊位數量做下限要求,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適當配建附屬設施,經審批,單獨選址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可以按照不超過總建筑面積20%配建附屬經營設施。
同時,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健全停車服務收費機制,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新建的公共停車設施由經營者自主制定收費標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收費標準由政府出資方與社會投資者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協議確定;規范政府定價行為,通過政府網站公布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公共停車設施名稱、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實行差別收費,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記者 吳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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