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寧德市差旅住宿費標準將由原來的320元調整至350元。來自省財政廳的消息,福建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將調整省直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與現行差旅住宿費標準相比,新的住宿費標準存在不同程度的上調,并取消房型限制和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的限制,部分城市試行淡旺季標準。
據悉,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提高差旅住宿費標準的科學性、有效性,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省直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與現行差旅住宿費標準相比,新的住宿費標準存在不同程度的上調,主要包括將省級干部省內住宿費標準由原來的800元調整至900元;廳局級干部在廈門的住宿費標準由原來的490元調整至500元;其他人員省內住宿費標準適當上調,其中廈門由原來的340元調整至400元,福州、泉州、平潭綜合實驗區由原來的330元調整至380元,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龍巖、寧德由原來的320元調整至350元。
此外,還將取消房型限制,原住宿費標準實行價格和房型雙控,調整后的住宿費標準只是價格上限標準,不再限制房型。取消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的限制,調整后的住宿費標準是每人每天開支標準,出差人員可以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主選擇房間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