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閩西新聞網記者從龍巖市委監察局網站獲悉,近日市紀委通報了7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新羅區西陂街道大洋村原村主任王小桐、原村支部書記林獻洲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問題。經查,1994年至2015年6月期間,王小桐利用職便,收受他人所送的賄賂共計126.72萬元;非法侵占集體資金2.7萬元。2006年至2015年6月期間,林獻洲利用職便,收受他人所送的賄賂共計51.61萬元;非法侵占集體資金1萬元。新羅區紀委分別于2015年7月2日、7月10日對王小桐、林獻洲進行黨紀立案調查。目前,王小桐、林獻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永定縣湖高公路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李偉華騙取、侵吞拆遷補償款問題。經查,李偉華利用湖高公路征地拆遷工作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通過出具虛假證明改變地類以提高補償標準、私自截留拆遷補償款等方式,騙取侵吞拆遷補償款共計8.15萬元,個人分得5.15萬元。2015年1月,永定區紀委對李偉華進行黨紀立案調查。目前,李偉華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上杭縣南陽鎮涂坑村黨支部書記鐘洪生、黨支部委員鐘文生違規分配低保資金問題。經查,2012年至2014年期間,鐘洪生、鐘文生利用職便,以會議形式決定抽取本村17戶低保戶的低保資金進行統籌,沒有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農村低保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等低保資金發放規定,侵犯了低保戶的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5月29日,上杭縣南陽鎮紀委分別給予鐘洪生、鐘文生黨內警告處分。
4.武平縣平川鎮七坊村原村委委員王益群私自建房問題。經查,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期間,王益群在未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在自家住房后面地塊私自建房,占地面積為120平方米。2013年12月23日,武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下發通知,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建設。2014年1月9日,武平縣土地執法大隊下發通知,責令其立即停建。但其無視法律規定,不進行整改,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7月9日,武平縣平川鎮紀委給予王益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目前,王益群已停止違法建設。
5.長汀縣紅山鄉赤土村黨支部書記楊綿祥重復報賬貪污問題。經查,2013年至2014年期間,楊綿祥利用職便在村集體財務賬中重復報銷村籃球場建設款4萬元。2015年6月,紅山鄉紀委對楊綿祥進行黨紀立案調查,追繳違紀所得4萬元。目前,楊綿祥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連城縣蓮峰鎮李彭村原村委會主任江興波非法套取村財問題。經查,2009年至2015年期間,江興波利用職便,伙同他人虛開招待費發票,非法套取村財8.2萬元予以私分,其個人從中分得2.5萬元;江興波還多次收受店面承租人、酒店老板、工程承包商等人所送賄賂共計9.4萬元。2015年7月16日,連城縣紀委對江興波進行黨紀立案調查。目前,江興波已被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閩西新聞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