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昨日,在長汀縣,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犯販賣毒品罪的罪犯馮宇清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馮宇清與其親屬進行臨刑會見時,一再告誡自己的家人,千萬不要沾染毒品。
出生于1981年的馮宇清是長汀縣大同鎮人,2012年3月至7月間,馮宇清在龍巖市新羅區和長汀縣先后多次將冰毒賣給林某、周某海,共計2354克。此外,馮宇清還將冰毒賣給梁某文、馬某全等人,共計620克。
2012年7月5日,林某欲將一批冰毒販賣給他人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次日,公安民警在新羅區將馮宇清抓獲,從其身上查獲冰毒5.6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馮宇清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共計2979.6克,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馮宇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馮宇清不服,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送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記者 康澤輝 通訊員 曾昭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