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年,龍巖住房公積金政策再度調整,此次新政給龍巖市民帶來了哪些利好呢?昨日,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稱,三大亮點值得期待。
另悉,此次新政4月2日起實施。
亮點1取消異地使用公積金限制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謝曉文說,此次新政,龍巖首次取消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限制。龍巖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異地(即龍巖行政區域外)買房或還貸款,可以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他說,去年新政規定,在省內異地買房,提取龍巖市的公積金,規定“不需提交本人或配偶購建房前,在購建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簡化辦理手續。而此次新政范圍變大,將“省內異地買房”拓展到全國,這是此次新政最大亮點。
亮點2公積金首貸首付降至20%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新政,加大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對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執行基準利率;已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在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比例為30%,執行基準利率。
同時,放寬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認定標準。除購買別墅外,個人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不論其面積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關優惠政策。
此外,針對已還清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其家庭在購房所在地實際擁有住房套數認定為一套或無房的,可以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中,已結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余額的,首付款比例降低至30%,執行基準利率;未結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余額的,首付款比例降低至40%,按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亮點3公租房可全額提取公積金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新政,放寬了提取住房公積金作房租條件。
龍巖市職工只需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所在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其中,租住商品住房的個人,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每年提取金額上限為7200元,每月上限600元。如本人及配偶無房的,夫妻倆每年最高可以申領14400元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根據龍巖市場租金水平等內容適時調整。
針對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每年提取金額則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額提取。(海峽導報記者李大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