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3日訊 昨日,龍巖市紀委網站公開通報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
龍巖市民政局主任科員、原救助站站長黃林興,支部書記鄭福升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6月18日,黃林興帶領鄭福升等人乘坐公車到省民政廳匯報市救助站創建全國三級救助站相關工作。19日上午,黃林興等人自行到寧德市救助站參觀學習,下午到屏南縣救助站參觀學習。學習交流結束后,黃林興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乘坐龍巖救助站公車到白水洋景區游玩。龍巖市直紀工委分別給予黃林興、鄭福升黨內警告處分。
2.
漳平市溪南鎮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問題。2014年,溪南鎮政府用公款購買茶葉、茶油等土特產共計36050元送禮;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間,溪南鎮政府用公款在漳平城區同城接待共計15601元。2015年2月13日,漳平市紀委給予溪南鎮鎮長葉科偉黨內警告處分。
3.
新羅區農業局局長陳超雄違規發放干部職工購物卡問題。2014年1月,新羅區農業局違規發放給全局干部職工每人500元的超市購物卡。新羅區紀委給予陳超雄黨內警告處分,責令該局清退違規發放的購物卡。
4.
新羅區安監局副局長兼礦產品管理總站黨組書記黃宣國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2月11日,黃宣國在執行公務后,使用公車上班時間前往江山風景區游玩,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新羅區紀委給予黃宣國黨內警告處分。
5.
永定區宏輝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張煒星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3年11月23日,張煒星獨自駕駛永定區宏輝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名下公車去廈門市與中建七局廈門分公司洽談業務。2013年11月24日下午3時許,其駕車返回永定途經莆永高速A線289公里150米路段(黃崗水庫附近)時,因雨天路滑,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撞到高速公路護欄,造成車輛嚴重損壞。經高速交警認定,張煒星負事故全部責任,車輛損失由保險公司賠付。永定區紀委給予張煒星黨內警告處分。
6.
上杭縣蛟洋鎮林業站站長闕雄劍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蛟洋林業站在上杭城區某酒家消費21次,共計人民幣16945元;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蛟洋林業站在蛟洋鎮某飯店消費26次,共計人民幣17124元。接待消費存在跨區域、無公函或其他證明文書、未注明接待對象、違規上香煙、宴請兄弟單位等問題。上杭縣紀委給予闕雄劍黨內警告處分。
7.
武平縣中山鎮政府統計工作站站長鐘亮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4月4日下午,鐘亮利用自駕鎮政府閩F—41779公車到縣直有關部門辦事之機,擅自駕公車到縣實驗幼兒園接其孩子。武平縣紀委給予鐘亮黨內警告處分。
8.
永定區金砂鄉上金村黨支部書記范金林公款吃喝問題。2013年10月,范金林借用村部裝修項目虛增工程款,將2013年度的村級招待費25292元在村財中報支。永定區紀委給予范金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
漳平市雙洋鎮坑源村黨支部原書記林泉興違規購買土特產問題。2014年春節前夕,林泉興購買冬筍8521元送禮,虛列單據在村財報支,且林泉興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4年8月28日,雙洋鎮黨委給予林泉興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10.
長汀縣新橋江坊小學校長肖孝杰違規發放福利補貼問題。肖孝杰任長汀縣新橋江坊小學校長期間,于2013年分兩次違規套取資金4000元,用于發放補貼,作為校長的肖孝杰,財務監管不力,應負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長汀縣監察局給予肖孝杰同志行政警告處分。
11.
連城縣新泉鎮中心衛生院院委會成員張鶴明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問題。2014年11月4日,新泉鎮中心衛生院院委會成員張鶴明,在操辦其兒子婚宴時大操大辦,超范圍宴請與其本人有直接工作業務聯系的管理服務對象等30余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連城縣紀委給予張鶴明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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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汀廣播電視事業局副局長羅成魁被調查
昨日,龍巖市紀委網站發布消息,長汀縣廣播電視事業局副局長、主任科員(主持工作)羅成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另外,近期,新羅區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副書記林文勇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目前新羅區紀委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海都記者 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