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龍巖市紀委通報了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列,涉及公款違規宴請、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共有10名干部被處分。
其中,包括龍巖市人防辦套取人防維護經費違規租用車輛問題。2012年上半年,龍巖市人防辦通過召開人防辦主任會議的形式,向社會租用兩部轎車作為黨組書記郭玉林和原黨組副書記、主任黃志成用車。時任市人防辦主任黃志成決定從下屬事業單位市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站的人防維護經費支付兩部車的費用,并交代時任人防辦業務科科長兼維護管理站站長邱春洪具體辦理。截至2014年5月,市人防辦采取虛列人防工程維護項目方式套取人防維護經費28.56萬元用于支付租車費用。2015年9月17日,龍巖市紀委對郭玉林、黃志成、邱春洪等3人予以黨紀立案。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聚焦群眾關切,緊盯“四風”和不良習氣問題,扭住不放,一寸不讓,“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
案例選登
新羅區糧油貿易公司經理兼書記陳俊平公款違規宴請、違規發放福利、違規購買節禮等問題。2011年至2014年,陳俊平在擔任新羅區糧油貿易公司經理、支部書記期間,使用公款違規宴請、違規發放福利、違規購買節禮,共花費公款4.5萬元。2015年9月25日,新羅區紀委給予陳俊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其違規款項。
永定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陳炳煌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5年7月28日下午,陳炳煌未經請示和履行警車報批手續,自行調派永定區法院執行局警車前往新羅區適中鎮“七彩藍田”景區處理個人事務,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9月15日,永定區紀委給予陳炳煌黨內警告處分。
上杭縣茶地鄉林業站站長包啟宏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5年6月20日,包啟宏駕駛茶地林業站公車從上杭縣城搭載其親屬往返上杭廬豐老家辦理私事,造成了不良影響。2015年6月26日,上杭縣監察局給予包啟宏行政警告處分,并責令其退賠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上杭縣紀委給予負有監管責任的縣林業局副主任科員孔祥練誡勉談話。
武平縣市場服務中心原主任肖錦生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5年2月5日、2月15日,肖錦生先后2次主持召開武平縣市場服務中心班子會,研究決定分別以補發2014年5月至9月降溫費名義和新東門市場周邊整治加班費名義,違規為本單位職工發放津補貼共計25315元。2015年7月29日,武平縣紀委給予肖錦生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退回違規發放的津補貼25315元上繳國庫。(記者 李大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