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城鎮化進程,加強區域協調互動
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帶小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一是加強城鄉規劃。開展新一輪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抓好綜合交通、環境保護、防災減災等專項規劃,加強對村鎮規劃的指導、協調和投入。二是壯大中心城市。實施《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城市布局和建設,拓展中心城市框架,提升中心城市實力,增強輻射帶動作用。三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加快解決制約縣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要素瓶頸、基礎設施等問題,引導縣域產業突出特色、參與分工,增強縣級統籌發展能力。四是加快小城鎮建設。抓好20個重點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在戶籍管理、房地產開發、城鄉建設用地占補平衡和增減掛鉤等方面賦予相關政策,建設“規劃先行、功能齊備、設施完善、生活便利、環境優美、保障一體”的宜居城市綜合體。五是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加快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和生態建設等方面一體化進程。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農民工在城鎮就業和生活問題,放寬中小城市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
大力幫扶欠發達地區。推進落實國家支持原中央蘇區發展的政策,加大對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偏遠山區、海島、水庫庫區的投入,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拓寬對口幫扶渠道,培育一批山海協作示范工程。完善扶貧開發政策,抓好扶貧開發重點村建設。
推進跨省區域協作。強化海西城市群中心城市相互間的協作與溝通,構建城市聯盟,拓展綜合通道。密切與長三角、珠三角、中西部等經濟區域的聯系。辦好第六屆泛珠論壇。全面完成援建彭州建設任務,開展對口支援協作,促進共同發展。
(八)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增強發展活力
提升國有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水平。實施省屬企業三年發展規劃,支持企業優化重組。以投資決策、風險控制、經營預算、責任追究為重點,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落實民營企業在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規范基礎設施項目經營權轉讓和城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完善政府公共服務外包制度。支持民營企業以股權、實物和知識產權等非貨幣方式擴大投資,加強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改善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發揮工商聯、行業協會、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的作用。
加快資源要素配置市場化。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開展用電大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完善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制度,落實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和費用分攤機制。改革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繼續抓好規劃、評估、審核、交易、監管等環節制度建設,不斷拓展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領域。加快建設海西聯合產權交易市場,促進產權流轉和資本融通。
推動財稅金融改革。穩步開展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完善“六掛六獎”政策。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原則,推進專項資金整合。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繼續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創造更寬松的環境,吸引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到中心城市集聚發展。支持在閩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深化改革,加快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步伐,促進有條件的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發展。有計劃地推動設立一批小額貸款公司。支持村鎮銀行發展,推動農信社改制,更好地服務“三農”。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增加有效信貸投放,規避金融風險。鼓勵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支持發展商業保險,提高保險深度和密度。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九)更加注重社會建設,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突出就業民生之本。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力爭全年城鎮新增就業65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40萬人。加快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和服務業,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加強對零就業家庭和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完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基層就業。以創業帶動就業,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支持國家級創業型試點城市建設。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推動和諧企業建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筑牢社保安全網。鞏固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體制,實現養老保險關系無障礙轉移接續,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做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擴大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覆蓋面,推進城鎮職工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設區市統籌。繼續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在全省推廣“五險統一、地稅征收”。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將城鄉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重癥患者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加大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力度,健全災害救助機制。發展慈善、社會福利和殘疾人事業,加強老齡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鼓勵開展志愿服務活動。
改善醫療衛生服務。合理調整區域衛生規劃,擴充資源,優化布局。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培養。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和保障水平。在6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提升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抓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傳染病防控。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支持社會資本興辦醫療衛生機構。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大力培養高層次醫學人才。加快社保卡和居民健康信息系統建設。完善醫患糾紛預防和處置長效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逐步解決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全面開展出生缺陷預防,提高人口素質。
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加快城鄉中小學標準化建設,落實義務教育教師校際交流和城鎮教師農村任教服務期制度,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加大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力度,改革高職單招辦法,推進職教集團、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繼續實施高校服務海西工程,落實一批產業人才培養計劃,加快專業學科結構調整,培育一批國家級重點學科。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著力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規范發展民辦教育。扶持特殊教育,促進早期教育、幼兒教育健康有序發展。關心老年教育,抓好縣(市、區)老年大學和老年活動中心建設,發展繼續教育、社區教育,構建終身教育體系。
推動文化繁榮發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為根本,積極推進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設。繼續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興建和完善一批重點文化設施。基本完成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豐富節目內容,提高服務質量。重視文物工作,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支持申報自然和文化遺產,重視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和建設,推進“三坊七巷”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建設,爭取設立閩東畬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扶持文化創意、動漫游戲等十大文化產業,推動產業園區建設,壯大龍頭企業,加快培育文化市場。支持舉辦第六屆“中國航海日”。繁榮哲學社會科學,積極發展文學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普及推廣科學知識。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增加未成年人體育活動場所,培養高水平體育人才。積極發揮老體協作用,開展老年體育活動,辦好老年人健身風采展示大會。承辦第五屆全國特奧運動會,舉辦第十四屆省運會。
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推進新一輪“平安福建”建設。健全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推進城鄉和諧社區建設。建立重大社會決策、重大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運用多種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妥善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強化信訪督查督辦,通過調解、行政、司法程序積極有效處理信訪問題,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和突發公共事件。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及易發多發犯罪。繼續開展“五五”普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做好流動人口一站式服務和管理。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監督檢查,確保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到位。加強對互聯網、手機等新興媒體的建設、運用和管理,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文化環境。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認真落實黨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支持駐閩部隊和武警部隊訓練,加強民兵、預備役部隊和海防、人防建設,做好征兵工作,妥善安置轉業、退伍軍人,提高雙擁共建水平。
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加快防汛、防臺、抗旱、抗震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海洋、氣象、地震、地質等災害和森林火災監測預警,有效防控重大動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入侵和森林病蟲害,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應急救援隊伍作用,提高重大災害預警預報、快速反應和緊急救援能力。
繼續辦好惠民實事。教育衛生方面,推進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鞏固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推進城鄉公共衛生服務工程,實施鄉鎮衛生院加強建設規劃和萬名鄉村醫生培訓工程,完善千名醫師幫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機制,提升村衛生室服務能力。社會保障方面,抓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建設百所農村敬老院和10個縣級社會福利中心,建立50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解決無力參保縣及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保障問題,實施“光明行動”和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建設殘疾人“福樂家園”,資助殘疾人居家托養,實施殘疾兒童康復項目,加快城市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設。強農惠農方面,推進水源保護、飲水安全、環境整治和沼氣建設工程,實施家園清潔行動和農村改廁項目,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建設漁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建設 3000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開展農村實用技術遠程培訓,建設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體系,推進農村公路路網工程、水庫和海堤除險加固工程,抓好造福工程,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實施城鄉通信信息化提升工程。文化建設方面,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建設年百所鄉鎮綜合文化站,抓好農村電影 “2131”放映工程和農家書屋建設。和諧平安方面,開展鞏固深化平安創建活動,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幫助駐閩部隊建設生產生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