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活動現場咨詢
“工作任務沒完成,單位能不支付底薪嗎?”、“生病請假,單位要不要發工資?”、“老板以公司訂單增加為由,不讓大家休年假怎么辦?”……15日上午,省市人社部門等單位在五洲大廈前舉行“欠薪投訴舉報、勞動法律咨詢”宣傳活動,吸引了眾多勞動者。
任務沒完成
底薪不能全扣
有勞動者問:“我是跑業務的,現在市場行情不好,常常完不成單位制定的任務,單位可以不支付底薪嗎?”
記者了解到,這類案例較多,大多是發生在一些待遇以底薪加抽成或是基本工資加上計件工資的單位。
勞動監察部門人員介紹,責任底薪和工作量掛鉤,可以刺激員工努力工作,但是工作任務能否完成,要看任務量的大小和個人的工作能力,并且是不受個人控制的。如果按照用人單位的規定出勤但是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單位不能不支付勞動者工資,也不能扣除全部工資,必須保證勞動者能夠領取到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如果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單位是違法的,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目前,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福清、長樂、閩侯、連江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050元,閩清、羅源、永泰為每月9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