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汪小菲、大S發布離婚聲明,“經過汪小菲先生和徐熙媛女士認真、慎重地考慮,兩人已決定和平解除婚姻關系,并與近日辦理了相關手續。未來兩人將以父母、朋友的身份愉快相處,也將繼續共同撫養孩子。” 證實兩人已和平解除婚姻關系,大S和汪小菲互相感謝對方,并未提及財產分配,不過有知名人士指出,大S將保留名下的2棟市值共6億臺幣豪宅(約人民幣1.4億),而飯店S Hotel則回歸汪小菲。
聲明指出汪小菲很感恩有緣能跟徐熙媛(大S)相識,而且這段日子覺得相當幸福美好,汪小菲替大S開了S Hotel,價值3.5億臺幣(約8043萬人民幣)。大S名下擁有“國家藝術館”、“臺北信義”兩棟房,價值約5.6億臺幣(約1.28億人民幣),若離婚汪小菲可分走的部分應該頗可觀。對此經紀人表示,分產一切細節要當事人才知悉,其余不透露。
其實,大S曾說過,因為汪小菲不是臺灣籍,為了方便,汪小菲購入后就登記她名下,而大S在離婚后繼續保有房屋,也不必再辦理相關手續。
至于,汪小菲以大S之名開設的飯店S Hotel,則將完全回歸汪小菲,原本擔任董事的S媽也會退出。大S鐵了心要離婚后,她委托知名婦權律師賴芳玉處理她與汪小菲的離婚,大S除了最在意小孩外,財產則全聽律師建議處理,因此很快地和汪小菲的委任律師呂月瑛達成離婚協議,雙方法院開庭一次就結案,而兩人辦妥相關手續后,則在昨發表共同離婚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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