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6日消息(記者馬闖 何源)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文化部近日印發《關于規范營業性演出票務市場經營秩序的通知》,要求演出門票公開銷售比例不得低于70%。
近年來,一些演出舉辦方或票務經營單位在銷售營業性門票過程中存在囤票、與黃牛勾連炒票、虛假宣傳等問題。
《通知》規定,演出舉辦單位除自行經營演出票務外,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演出票務經營單位經營本單位營業性演出門票,互聯網平臺企業不得為機構和個人倒賣門票、買賣演出工作票或贈票提供服務。
《通知》要求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加價銷售,不得捂票囤票炒票,不得對演出內容和票務銷售情況進行虛假宣傳。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馬峰表示,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營業性演出門票數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門核準觀眾數量的70%。
馬峰表示,將配合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對倒賣門票、虛假宣傳等問題進行查處。將作為黃牛票重要銷售渠道的互聯網平臺納入管理視線并要求其落實平臺責任;對重點演出實施特別管理措施,如提前對演出公司進行約談;鼓勵各地探索對重點營業性演出門票銷售實行實名制管理;還將視情將演出舉辦單位和演出票務經營單位列入文化市場警示名單或黑名單,予以管理或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