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后說法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 楚紅云
受賄罪侵犯的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秩序,以及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受賄行為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能,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系。這些腐敗案件中的被告人正是直接利用自己主管、負責朱集西礦各項工程事務的職權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無限膨脹的貪欲讓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無論是礦長、副礦長還是經營部長、審計站長,甚至一名最普通的預算員,都想著“有權不用是浪費”,內心的貪欲因此不斷膨脹,迷失自我,進而犯罪。本案中的一些國企黨員領導干部,漠視黨紀國法,最終受到法律制裁,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制度監管之失;內因與外因的共同作用,造成了這一塌方式腐敗案件。行賄人圍獵,監管缺失,導致礦井經營管理失序,政治生態惡化,進而導致重大事項決策、招投標、質管、預決算、項目款撥付、驗收等各環節均被“吃拿卡要”侵蝕的結果。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本案是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詮釋了職務犯罪案件是如何發生的,它給社會造成了怎樣的危害。每一名公職人員都應該以此為戒。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 楚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