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呼和浩特11月20日電人民網記者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對呼格吉勒圖案,內蒙古高院經過申訴審查,認為符合再審條件,決定立案,并于今日向申訴人送達了《再審決定書》,本案已經進入再審程序。
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表示,高院作出再審決定,主要是根據呼格吉勒圖近親屬的申訴,經過審查認為,該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2項的規定,即發現“原審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于審理再審案件的有關規定,高院將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鑒于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已經死亡,我們決定采取書面形式審理本案。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384條第三款規定,決定不開庭。”李生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