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已經公開的去年“三公”經費決算數字看,各部門數額高低不等、差距甚大。低的如國家信訪局的98.25萬元,高的如國家稅務總局(含國稅系統)的21.6億多元,應當怎么評判“三公”經費的高低?
“看待這個問題要理性,不能單純看絕對數字,因部門職能和性質不同。評價‘三公’高低的標準是績效,關鍵是用盡可能少的錢把該辦的事辦好。”劉尚希說。
他認為,政府保持正常運行需要一定的成本投入,大家能夠理解。例如,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國的國際交往日益增多,越來越多的部門有越來越多涉外交往,這些相關部門的因公出國(境)費的開支較高有一定合理因素。
信息越詳細,質疑就會越少。專家建議,為了便于公眾理解,在公布“三公”經費時應介紹本部門工作性質和具體事項。
各部門公布的雖然都是“三公”經費,但細細研究,包含部門和機構的范圍大不相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三公”經費包括3567個預算單位,分總局、省局、地(市)局、縣(區)局和鄉(鎮)分局(所)五級;同樣是垂直管理的鐵道部,公布的僅是部門本級、離退休干部局和30個事業單位的情況。
“部門本級、部門本級和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垂直管理的全系統,這三個不一致的口徑,讓公眾無所適從。即便是垂直管理的部門,應當把部門本級‘三公’經費和其垂直系統的下級部門的‘三公’經費情況分開公布。”許光建建議。
一些專家還認為,“三公經費”不是只公開就萬事大吉,更重要的是在公開后加強審核和監督。他們建議,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公開后,審計部門應該介入,就公布情況進行核實和評析,并就公開方式和內容提出完善建議,特別對公布的格式、細化的程度、說明的內容等都應詳細規定,回應公眾期待,確保大家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輿論也同時認為,大部分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公開后,下一步預算透明、財政公開的任務更加艱巨。接下來,地方政府“三公”經費公開的任務更為艱巨。截至目前僅北京、上海公布了“三公”經費。
“中央部門主要是制定政策,和大家的利益關聯沒有那么直接。大家更關注的還是地方政府‘三公’經費支出等,這直接關系民生投入的多少。”許光建指出,下一步,地方政府應當依照中央部門的情況,盡快公開較為詳細的“三公”經費情況。
他認為,“三公”經費公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和不足,總的來說有三方面原因:認識問題、利益問題以及技術問題(財務基礎薄弱),“這有一個過程,但只要走出第一步,就不會也不可能再回頭。”
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財政資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百姓。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核心內容之一,對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財政預決算的公開意義重大。
“財政預算公開不僅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大進步,也是社會民主進步的體現,是政府與公眾之間良性溝通與互動的體現,有利于公眾行使政府財權監督,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北京大學教授劉劍文說。
他認為,政府公開公眾最關心的“三公”經費情況,兌現了政府重點推進財政預算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承諾,彰顯了政府推進信息公開的決心和信心。而公眾關注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財政預算內容,了解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哪些事,也體現了現代公民表達其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的內在需求和現實舉動。
“‘三公’經費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深化的必然結果。”劉尚希說,從這個意義上說,第一步的邁出值得肯定,但社會公眾對知情權和監督權的表達,也為有效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東北財經大學黨委書記艾洪德建議,要充分重視這次“三公”經費公開過程中的公眾意見,及時收集整理、分析研判,為進一步做好“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提供思路,同時也為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參考,形成從政府部門到公眾再到政府部門的信息循環機制,有效提高信息公開的實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