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想拍《我不是潘金蓮》,看中的仍然是人物的態度,一種用嚴肅的態度對話荒誕之事的態度。用馮小剛的話來說,《我不是潘金蓮》是第三種幽默——背后道理的幽默。 《我不是潘金蓮》是一部嚴肅的現代“官場現形記”,明線是李雪蓮的上訪,探討的其實是官司背后的生活邏輯。
當然,細節方面的改動也是不小的,比如把李雪蓮的告狀故事從20年縮短為10年。最大的改變則是電影結局,雖然這部分只占了6分鐘的篇幅,卻顛覆了整部戲。小說里李雪蓮和秦玉河假離婚的原因是要生二胎,尺度更大。電影版則改成了分房,電影一開始李雪蓮就和王公道說:“假離婚,鄉下的房子歸我,他凈身出戶,這樣才能在廠里分一套縣城的房子。”
原著里李雪蓮二胎生了個女兒,她為了告狀,把孩子托付給朋友,孩子長大后和李雪蓮并不親近,也讓李雪蓮非常憋悶。最后李雪蓮得知秦玉河出意外身亡的消息,則是大兒子親口告訴他的,小說里的解釋時,只有兒子親口說,李雪蓮才會相信。
電影里把涉及到孩子的部分都舍去了,看似李雪蓮假離婚的問題就是房子。然而在結局中,電影卻出現了反轉,李雪蓮親口對史為民說,分房只是一個借口,歸根結底還是為了要二胎,但最終孩子還是沒保住。原著里的李雪蓮認死理,如此改動則為她的行為動機增加了幾分愛的光輝,似乎更能為觀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