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記者從晉江出入境管理大隊獲悉,為方便市民出行,即日起,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市民,可以根據實際需求提早換護照。
晉江出入境管理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以往的政策,護照有效期須不足6個月的,市民才能申請提前換發。原先,對普通護照持有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換發護照:(1)普通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2)普通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
對普通護照持有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補發護照:(1)遺失,(2)損毀,(3)被盜。(海都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鄭光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