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晉江市環保局獲悉,晉江市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任務必須確保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3日,晉江市環保違規建設項目認定和備案工作對接會議召開,省環保廳、泉州市環保局領導蒞臨指導,982家相關企業參加會議,當場簽約19家、有簽約意向企業452家。
據了解,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和省環保廳的要求,晉江市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任務必須確保在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前,清理整頓工作相對滯后、部分項目單位甚至還未委托環評公司編寫備案材料。晉江市環保局要求,尚未委托環評公司的項目單位,盡快簽訂相關委托協議,及時開展項目整改工作,并如實提供備案材料;未及時簽訂委托協議或未按期完成整改備案的,環保部門將依法查處。
晉江市環保局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未批先建且未完成環保認定或備案、未驗收先投產且未完成環保驗收的違規建設項目,依法將一律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對未辦理相關環評審批手續的將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的1%~5%罰款,并責令恢復原狀,對有關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理。
據悉,根據國家、省及泉州市工作部署,2015年以來,晉江市開展違規建設項目環保清理整頓,堅持既嚴查重罰又酌情處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對排查出的違規項目,不符合相關環保要求的將依法關停淘汰,經整改和完善規范后符合要求的實施認定備案并納入正常環保監管。這既是貫徹史上最嚴新環護法的要求,也是妥善解決相關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難得機遇。(記者 蔡斯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