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16日訊 來自晉江法院消息,晉江某金融公司貸款經理吳某偽造法院執行結案證明,嚴重妨害民事執行活動,被罰款1萬元。
晉江某鞋業公司與李某等27名工人勞動報酬爭議糾紛一案,經晉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后,鞋業公司未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定義務,27名工人向晉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鞋業公司以各種借口躲避執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今年4月,晉江法院依法將該公司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實施信用懲戒。
被列入失信名單后,該公司的貸款受阻,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向吳某求助。吳某為順利幫張某獲取銀行貸款,竟偽造晉江法院執行局的結案證明。不久,銀行在審批該筆貸款時,發現結案證明系偽造,向晉江法院求證,吳某的行為就此曝光。
經法官教育后,案外人吳某認錯態度較好,積極配合調查,對違法行為也供認不諱,依照規定罰款1萬元。前日,吳某交納罰款。(海都記者 陳紫玄 通訊員 尤燕玲 林煥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