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市就讀的我市戶籍初中應屆生,持戶口本、就讀學校證明材料、就讀學校所在地區縣教育局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報名手續。我市戶籍的往屆生持戶口本、初中畢業證到戶籍所在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報名手續。非我市戶籍的往屆生,持規定的證件材料,到居住證上現居住地址所在區縣考試機構或其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
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將《告知書》在報名工作開始前發至每位報名考生。《告知書》由考生及家長閱讀簽字并自行復制留存,原件保存于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至考試結束后半年。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告知書》(含有報名條),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按照報名條上的報名號和密碼,登錄西安市招生考試網進入中考報名系統,認真閱讀有關規定后,按照要求如實輸入報名信息。考生應自行保管好自己設置的登錄密碼,不得遺失、不得泄露。
報名結束后采集考生數碼照片
報名結束后,各區縣要及時采集考生數碼照片。照片采集時,在校生必須由班主任現場確認考生身份。非在校生的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由工作人員進行身份核實。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或相關學校必須有《數碼照片采集工作記錄表》,照片采集完成后,班主任或考生身份核實人應在《記錄表》上簽名以示負責。《數碼照片采集工作記錄表》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保存至考試結束后半年。
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在數碼照片采集完成后,必須打印考生信息確認單,并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應對本人提供的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核實,更正后由考生本人再次簽名確認,直至無誤。所有確認單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保存至考試結束后半年。
凡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資格審查手續及領取報名條、未在報名期限內上網填寫報名信息、未在規定時間與地點進行數碼照片采集和考生信息簽名確認者,按考生本人自動放棄報名處理。考生所在學校(或報名點)應將放棄報名考生名單造冊上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備查。
各區縣應公布投訴電話
市教育局要求,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各有關學校,要將與中考報名相關的后續錄取政策告知考生。即,按照現行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政策規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中,城六區(碑林、新城、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四區三縣(閻良、臨潼、長安、高陵、周至、戶縣、藍田)分區縣組織實施,西咸新區灃東新城所轄高中學校招生錄取仍然隨原所屬未央區和長安區進行,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學校錄取以地市為單位全市統一組織實施。
任何學校或組織不得限制或阻止符合規定的考生報名。各區縣應向社會公布本區縣的投訴電話。對于考生投訴,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應及時落實情況并向當地教育局匯報,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