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科目
1.幼兒園教師資格面試不分科目。
2.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分語文、數學、英語、社會、科學、體育、音樂、美術、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小學全科等11個科目。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面試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等18個科目。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面試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等17等科目。
5.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面試科目與高級中學教師面試科目相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的教師資格面試按《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粵教繼函〔2016〕37號)規定進行。
四、報考流程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4月19日至22日。
符合面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準確填寫面試類別、面試科目和面試考區等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考生報名。
考生報名時應選擇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在校生報名時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全省日語、俄語考生集中在廣州市南沙區考試,考生報名時須選“廣州(南沙)考區”為報考考區。廣州市報考幼兒園、中職專業課教師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的考生須選擇“廣州幼兒園、中職專業課考區”為報考考區,其他考生(含中職文化課考生)選擇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區為報考考區。
(二)現場審核
考生網上報名完成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在報考考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審核,各考區的現場審核時間、地點、聯系方式和受理范圍見附件1,請考生及時關注報考考區發布的考試信息。報考日語、俄語的考生須于4月24日前在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地(在校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完成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在戶籍所在地報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
(2)畢業證書;
(3)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
2.在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地報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
(2)畢業證書;
(3)考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勞動)關系證明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4)社保繳費證明。
3.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
(2)學生證(需有學校名稱及注冊信息)和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具體樣例見附件2.
現場審核確認后,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經現場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