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2月6日,市政府法制辦發出關于征求《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意見的公告。公告指出,歡迎各界人士通過網絡發送電子郵件或者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不能常回家看看 也要打電話寫書信
草案規定,“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贍養人應當在生活上照料被贍養的老年人。對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和護理的責任。
對子女在外地工作、不能親自照料的,草案規定,可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提供照料護理所需的費用。
除物質上的贍養外,家庭成員還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草案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以電話、網絡、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
老年人有權拒絕“啃老族”
草案規定,要求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扣押老年人的合法財產或有關證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權利。贍養人應當尊重老年人夫婦共同生活的權利,不得強行或者變相讓老年夫婦分居生活。
老年人再婚時,草案提倡再婚老年人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或書面約定。
對“啃老族”,草案中也進行了約束: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要求老年人給予其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