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公司負責人稱是工作失誤
交款兩個多月之后,今年1月底,多名教工與北京友誼公司分別簽訂了協議書。協議正文每頁的最上方,都標注了文化部“歡樂春節”活動的LOGO和網址。
盡管該LOGO出現在正文每一頁,但記者對照悉尼中國文化中心發布的2017年“歡樂春節”項目列表發現,前述13天日程僅有2月12日的悉尼歌劇院演出被列入官方活動,項目名稱是某安徽籍歌手演唱會。
演唱會的承辦單位并非北京友誼公司,而是澳大利亞一家名為“澳豐文化”的機構——它與北京友誼公司共同作為甲方,印在了北大教工所簽協議的頂端,然而,協議末尾的甲方落款只有“北京友誼聯盟文化交流中心”及其代表簽章,并無“澳豐文化”。
澳豐集團總經理辛旭近日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他們沒見過該協議,“這個合同等于冒用我們名字”,不過,澳豐集團的確收了北京友誼公司的費用,負責安排北大教工在澳的部分活動,“但是,并沒有特指哪個活動,因為我們聯系上已經很晚了”。
辛旭認為此次合作是匆忙的。她稱,北京友誼公司多次更改活動方案,直到最后幾天,才確定下來,“當時魏老師希望爭取別的活動,比如參觀使領館或者文化中心,我們爭取過,但因為國內高訪等各種情況,使領館特別忙,沒辦法接待”,“存在不可抗拒力量”。
拜會使領館在當初也是魏慶輝介紹的“賣點”之一。協議所附的“2017北京大學教工合唱團赴澳大利亞 歡樂春節 活動”行程顯示,2月12日下午,他們將拜會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晚上則是“悉尼歌劇院演出”,并注明“根據當日節目統籌和排練效果,優選1~2首曲目”,“演出長短由藝術節組委會統一安排”。
“經過各方面的協調,(北大教工)有參加一場演出的合唱。”在辛旭看來,北大教工最終仍算完成了演出,盡管過程波折——早先,該公司被告知安徽籍歌手已同意北大教工參與合唱,但當他們親自了解的時候,歌手團隊稱并沒溝通過這件事,“突然我們變得很被動”,“但我們整體考慮,畢竟是北大老師來了,能安排盡量安排”。
而在受訪北大教工看來,僅在臺下伴唱,根本不能算是演出。“這件事情必須查清楚。”引薦魏慶輝的指揮高維鴻說,自己在澳洲便發了火,“老師們千里迢迢來,就是為了演出、上臺。”
在今年3月與北大教工的一次溝通中,魏慶輝則將此次糾紛歸咎于工作失誤。錄音顯示,她對教工們說:“剛才一位老師說到的,屬于我們工作失誤造成的,如,在悉尼歌劇院的演出沒有成功,沒有去成,還有去總領館等沒有實施,屬于我們的工作失誤,沒有問題,我回去商量,你們也商量一下,最低(賠償)你們可以承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