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與學位有關的消息,總會引來教育界的廣泛關注。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下達2017年審核增列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位授權點名單的通知》,明確北京工商大學等7個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等4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自批準之日起,可開展招生、培養、學位授予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指出,中國民航大學等21個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山西大同大學等25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需進一步加強建設,補短板強弱項,待其辦學水平和研究生培養能力達到相應要求,并通過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核查后,再開展招生、培養、授予學位工作。
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出發點、標準是什么?對于仍需加強建設的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如何加強建設?對此,記者采訪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有關負責人。
西部地區研究生教育還比較薄弱
“本次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審核,針對的是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我國研究生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區域之間的不平衡,西部地區,特別是民族地區的研究生教育還比較薄弱,對國家區域、民族發展戰略的支撐有待加強。因此,必須堅持服務需求,針對上述短板弱項,著力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體布局和平衡充分發展。
當然,在我國學位授權體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況下,高質量發展既是必須落實的重要任務,也是新時代研究生教育的發展目標。因此,這位負責人強調,首先通過制定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基本條件,設立高質量發展的標準導向,確保申請單位的基本辦學質量;其次,通過組織高水平專家嚴格復審,對申請單位進行嚴格把關,確保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辦學質量,避免低水平重復。
記者了解到,質量導向應貫穿于學位授權審核的全過程,既要在批準前的審核端強化質量,也要在批準后的建設端強化質量。因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專門作出決議,為保證質量、促進建設,對需要加強建設的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即使已經通過了審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門制定建設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達到相應的辦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