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四,也就是3月15日,上海教育領域一件大事將悄悄發生。《上海市高等教育促進條例》正式實施。這個法規的制定,全國首創,沒啥可參照的。
意料之中的難度不止于此。“高等教育立法的特點,人人都有發言權,每個家庭都會有孩子要接受高等教育,都想說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劉平說,“這一點在人大審議的過程中,非常明顯。”
那么,這部并不依靠國家強制力執行的促進性的“軟法”新規,與我們怎樣息息相關,將對孩子未來的大學、對上海當下的教育,帶來怎樣的變化?專家一一細讀。
關鍵詞一:第一
據了解,將于2018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的《上海市高等教育促進條例》,由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于2017年12月28日通過,一共有五十二條。條例明確高等教育“應當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規定政府支持保障措施,促進青年教師更好發展,在人員編制、收入分配等方面賦予高校更進一步的辦學自主權。《條例》是我國第一部促進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上海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中,連續出臺了《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結構與發展規劃(2015-2030年)》、《上海高等學校學科發展與優化布局規劃(2014-2020年)》、《上海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5-2030年)》三大規劃,這些關系本市高等教育布局的重要內容也首次被寫入了法規。條例吸納了本市高等教育布局結構發展規劃、學科布局規劃和職業教育規劃的內容,固化了上海教育綜合改革的經驗和成果:明確規劃的制定和效力,規定高等教育規劃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嚴格執行本市高等教育發展規劃,將規劃作為高校設置調整、資源配置、基本建設和條件保障的依據。同時,明確規劃的核心內容,將高校分類發展、地方高水平大學與學科建設、學科專業設置、應用型人才培養等規劃內容在條例中予以規定,以凸顯規劃內容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