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鼓勵學校與第三方社會機構合作提供服務;強調堅持公益普惠的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規定學生家長可按意愿自主選擇參加。
記者了解到,校內課后服務包括在校早午餐服務、在校午休服務和課后托管服務三大服務。這意味著,長久以來困擾家長的中小學生課后托管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創新模式:
提供豐富校內課后服務
根據《意見》,校內課后服務時間一般為正常上課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課后至18:00止,具體服務時間由縣級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規定。
《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不斷創新校內課后服務模式,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家長需求,提供豐富多樣的校內課后服務。
《意見》鼓勵學校與第三方社會機構合作提供服務,并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教職工在按質按量完成正常職責工作任務后,參與校內課后服務管理工作并取得相應的勞務報酬。
保障:
免費輔導學習困難學生
《意見》規定,校內課后服務對象是本校在讀的學生。要優先保障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和中低年級學生等亟需服務群體。
此外,《意見》提倡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
合作:
鼓勵引入第三方社會機構
鼓勵學校與第三方社會機構(社區活動中心、勤工儉學服務中心、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科技館等,以及合法合規、安全有保障、服務質量高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合作,發揮第三方社會機構的專業優勢,共同做好服務,同時要廣泛動員民間藝人、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傳承人、退休老教師、在校青年教師、大學生及社會熱心人士等作為志愿者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內課后服務,提升服務能力。
引入第三方社會機構參與校內課后服務的,學校應當采取信息公示、召開家長會等多種方式告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