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外地生入學政策延續2017,5月集中辦理
辦理時間、地點
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為其子女辦理入學申請,時間為5月的工作日,辦理地點為居住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或居住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委托指定的登記點。特別提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
準備材料
需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復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本市戶籍跨區域居住務工人員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記證明》);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
3.申請人與該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該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4.申請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5.申請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申請人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
特別注意
2017年4月原簡陽市的三岔鎮、新民鄉等12個鄉鎮劃為成都高新區代管,這12鄉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過渡期內視為簡陽戶籍,并按當年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要求為其隨遷子女在現居住地辦理入學申請。過渡期后重新研究入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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