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班主任專業化水平,鼓勵優秀教師從事班主任工作,自2017年起,內蒙古包頭市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全面實施班主任職級制。
據悉,此前,包頭市班主任津貼一直執行2009年的標準,即小學每月280元、中學每月360元。隨著家長及社會對班主任期望值越來越高,長期偏低標準的津貼已難以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和班主任工作的價值,越來越多學校出現教師不想當班主任的狀況。
為破解這一難題,包頭市探索實施班主任職級制,統一城鄉班主任待遇,小學班主任待遇提高到每班每月800元、中學提高到每班每月1200元,并根據職級和績效考核情況,實行差異化發放,引領班主任從經驗型向專家型、職業型發展,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動態管理的長效機制。
按照規定,班主任職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特級(首席)4個級別,職級評定將綜合考慮班主任工作年限、師德表現、知識經驗、素質能力、工作業績、民主評議和學生評價等方面。班主任職級評審認定,實行績效考評,動態管理,除初級班主任外,中級和高級班主任每年評審一次,特級(首席)班主任2至3年評審一次。
班主任待遇分為基礎部分和績效部分。基礎部分占班主任待遇的70%,根據班主任職級檔次標準,按月發放;績效部分占班主任待遇的30%,根據班主任工作考核情況,按月或按學期發放。(記者郝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