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1.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各地各高校要把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培養方案、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將改革持續向縱深推進,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強化創新創業實踐,辦好各級各類創新創業競賽,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造能力。
2.落實創新創業優惠政策。省級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落實工商登記、稅費減免、創業貸款等優惠政策,為畢業生創新創業開辟“綠色通道”。高校要細化完善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彈性學制管理、保留學籍休學創業、支持創新創業學生復學后轉入相關專業學習等政策。
3.提升創新創業服務保障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快發展眾創空間,依托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等為畢業生創新創業提供場地支持。多渠道籌措資金,綜合運用政府支持、學校自籌以及信貸、創投、社會公益、無償許可專利等方式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建立健全國家、省級、高校大學生創業服務平臺,聘請行業專家、創業校友等擔任導師,通過舉辦講座、論壇、沙龍等活動,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信息咨詢、管理運營、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指導服務。
四、提供全方位就業指導服務
1.優化就業精準服務。各地各高校要廣泛應用“互聯網+就業”新模式,通過新職業網、智慧就業等平臺,根據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需求,開展精準對接服務。推動搭建跨區域、跨行業、跨類別的招聘信息服務平臺,鼓勵舉辦分層次、分類別、分行業的中小型校園招聘活動,更多采用網上初選、線下面試的便捷校園招聘模式。做好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就讀的港澳臺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2.加大就業困難群體幫扶力度。各地各高校要重點幫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少數民族、身體殘疾等畢業生就業困難群體,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好求職創業補貼等政策。要通過開展個性化輔導、組織專場招聘、優先推薦崗位、發放求職補助等方式,確保困難群體就業一個不能少、一個不能掉隊。要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
3.規范就業工作管理。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就業簽約“四不準”要求,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協議,不準將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建立健全畢業生參與的就業狀況統計核查機制。嚴禁發布帶有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嚴密防范“培訓貸”、求職陷阱、傳銷等不法行為,切實維護畢業生權益,確保校園招聘活動公平、安全、有序。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推動建立入職定點體檢和結果互認機制,盡力避免手續過于繁瑣、重復體檢。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