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攜程托管親子園教師打孩子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顯示,教師除了毆打孩子,還強喂其疑似芥末物。本是給員工的福利卻成了暴力,親子園也成為許多孩子和家長的傷心地。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早在我國儒家經典著作《孟子》一書中就曾提到,撫養教育自己的孩子也不要忘記以這種方式愛護別人的孩子,成為了我國自古待人的典范。然而,“虐童”事件幾乎每過一段時間就有媒體曝光。
對虐待兒童的行為,很多網友和家長都表示不能容忍,認為對虐人者的處罰,“量刑過輕”。也有法律界人士呼吁,我國應在刑法中增設獨立的“虐待兒童罪”,有別于“虐待罪”從而加重處罰。
就是否應增設“虐待兒童罪”,《法制日報》記者近日采訪了相關專家。
增設“虐童罪”呼聲高
據了解,去年2月攜程開設“親子園”,為本單位員工托管孩子,并聘請第三方早教機構管理。隨后有家長在網上發帖稱,自己兩周歲的兒子11月1日通過申請進入托兒所,11月3日晚上便被發現耳朵后面有外傷。與老師溝通未得到回復,后通過內部關系,調取監控看到了幼教虐待兒童的視頻。
家長們震驚地發現,視頻中顯示,孩子們在入園期間基本上都是在被恐嚇、毆打、關進監控盲區、塞芥末、噴清潔劑的過程中度過的。
視頻曝光后,涉事女教師已被刑事拘留,但是家長的憤怒之情并未平息,網友們更是炸開了鍋。
“這樣的老師不配當老師,甚至不配做人,一定要嚴懲。”
“要是誰敢這樣對待我的孩子,我拼了命也要讓他付出血的代價。”
“為什么虐童事件屢禁不止,最根本的問題就是懲處太輕,他們根本不當回事兒。”
“在國外對孩子動一下手指頭都算重罪,對這些人就應該關他個十年八年,看還有人敢不敢虐待兒童了?”
……
網友們言論一邊倒,認為不應當輕罰涉事人員,應該適用最嚴格的法律規定。
據一項網絡調查顯示,95.6%的網民支持在刑法中增設“虐童罪”,以刑罰方式震懾、懲戒施暴者。
“我國禁止虐待兒童的法律法規包括憲法、刑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其中刑法修正案(九)已對虐待罪作了部分修改,但是并沒有設立單獨的‘虐待兒童罪’。”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告訴記者。
有網友和法律界人士呼吁,在我國刑法中增設獨立的“虐待兒童罪”,不但要放寬虐待兒童的入罪標準,將沒有造成死傷但是性質惡劣的虐童行為予以犯罪化,還要給出一個罪名,以求對所有的虐待兒童犯罪有一個有針對性的法律規制,加大對兒童的保護力度。